
债权债务纠纷常见有哪些种类
一、债权债务纠纷常见有哪些种类
债权债务纠纷常见的种类包括了合同之债、侵权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债权债务的转让纠纷、以及其他的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等方式来解决债权债务纠纷。
诉宁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杭州要账公司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六条【合同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的法律适用】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的,适用债权转让、债务转移的有关规定。
二、债权债务转移的构成杭州要账公司要件是什么
1.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与债务。
2.转让的债权和债务必须均具有可转让性。
3.债务转让须经债权人同意,债权的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
4.债权债务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债务转让的协议。
三、债权债务相互抵销的情形
1.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
2.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
3.必须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抵消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应自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始得为抵消,债务未到清偿期,债权人尚不能请求履行,因而不能以自己的债权用作抵消,否则等于强令债务人期前清偿。
4.如果清偿期限利益系为债务人而设时,原则上债务人得提前清偿,此时债务人主张以自己的未届清偿期的债务与对方当事人已届清偿期的债务抵消,可认为其放弃期限利益,应允许抵消。
5.双方适用抵消的债务是能抵消的债务。
德州之“德”,源于“德水”。德水,古黄河别名。德州因处于德水之畔而得名。秦始皇帝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秦灭山东六国,称天下之帝。当时有一种作为解释朝代更替和世道治乱的历史哲学和政治哲学,即水、火、土、木、金之德的五德终始之说。人们认为,黄帝得土德,夏得木德,殷得金德,周得火德,互克互生。秦因周为火德,能灭火者是水,故自称得水德之瑞,所以秦能灭周。因此,秦改古黄河名曰“德水” (《史记·秦本纪》)。西汉时,在今德州东境、古黄河边置安德县,取“德水安澜”之意,意喻“太平祥和之州”。之后,此名此意就被赋予了德州。至隋朝,隋文帝于开皇三年(583),改安德郡为德州,治安德县,此为德州地名之初始。以后时废时复,至唐乾元元年(758)复称德州,自此,历代皆称德州。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改德州市。1994年,撤销德州地区和县级德州市,设立地级德州市。德州市设立德城区,以原县级德州市的行政区域为德城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原县级德州市人民政府驻地。